为支持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创业团队的健康发展, 培养我院学生的创业意识,增强他们的创业能力,并将优秀企业文化引入校园,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第一届“新四方美食”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所属的创业团队、各分院创业团队。
二、评定细则
评定内容按照如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1、组织建设,参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分工明确、团队成员思想上进、团结协作,团队人员配比合理。
2、工作机制,参评内容包括: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经营定位恰当,有市场需求,每次活动有提前调研和实施方案,计划、总结工作到位,团队规章制度健全,和校创业指导中心定期沟通。
3、工作业绩,参评内容包括:年度实现明显创收(有详细财务报表),校内外影响较大,得到相关媒体报道,未影响课程学习,得到有关部门表扬。
4、硬件环境,参评内容包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内部物品摆放合理,氛围符合经营内容,保持卫生整洁,无安全隐患。
三、基金额度及奖项分布
“新四方美食”创业奖励基金每年总支出1.8万元,一等奖1个,奖励1万元;二等奖1个,奖励5千元;三等奖1个,奖励3千元;若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不足,允许空缺。
四、评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分院创业团队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在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经审核后,向学工部指导服务办公室提交参评材料(文字、影像、报表等),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所属团队直接向学工部指导服务办公室上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4月7—4月17日)
2、各申请团队对照细则进行自评(自评表格在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4月20日-24日)
3、学工部指导服务办公室汇总、整理参评材料,向各评审专家送交团队评审材料,组建专家评审团,所有评审专家集中评审,确定院评成绩;(4月27日—4月30日)
4、根据自评、院评成绩,确定获奖名单,并在校内相关媒体上公示;(5月4日-6日)
7、确定最终获奖名单;(5月7日)
8、对获得奖励基金的创业团队颁发奖金及证书。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学工部指导服务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
附件:1、“新四方美食”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团队提交材料清单
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四方美食”创业奖励基金评分表
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四方美食”创业奖励基金评定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