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学院概况  |  部门简介  |  就业指导  |  创业指导  |  职业测评  |  相关下载  |  会员资询
最新公告: · 浏览网站时,有任何疑惑,可咨询唐同学(680586/15888022017)    
 
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宁波市各县市区就业优惠政策4(余姚、象山、宁海) > 宁波市各县市区就业优惠政策4(余姚、象山、宁海)
宁波市各县市区就业优惠政策4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9-1-14 15:16:35  浏览量:1053

  一、余姚市

1、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择业指导、岗位介绍、就业信息和专场招聘洽谈等服务,帮助毕业生特别是本市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增加就业机会。由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推荐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业单位就业,并签订了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从毕业生就业的第二年开始,其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比例进行补贴。

2、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对已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本市企事业单位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和资格培训,帮助未就业毕业生重点是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凡列入人事局培训计划,并安排进行相应培训的,其培训费用由参加培训的毕业生负担20%,其余的80%费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市财政补贴给培训机构。

3、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鼓励毕业生个人或共同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公司等形式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贴息。积极鼓励毕业生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对毕业生利用自主科研成果,个人或共同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创新资助和创业扶持,实行规费优惠政策。

4、开通来姚创业的绿色通道

凡我市各类企业急需的人才一律实行准入制,有关手续随到随办;可对引进来我市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签订服务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住房补助和风险补助。补助标准:博士补助20万;硕士13万。

5、建设毕业生实践基地

积极开展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对已批准建立的实践基地,市财政根据各实践基地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年给予2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一批即将毕业的本市紧缺专业高校学生或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到各实践基地实习或见习,实践基地所在单位应给实习或见习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属市人事局下达见习计划内的实习或见习毕业生,由市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接收基地也应给毕业生每人每月100300元的生活补贴。属市人事局下达见习计划内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实习或见习毕业生被实践基地所在单位正式聘用后工作满一年的,由市财政再给予每位毕业生2000元的补助。

 

二、象山县

 

1采取先落户后择业的就业政策,简化毕业生就业接收安置手续,对未落实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实行在城区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不管工作是否落实好,毕业生可以回到生源地落实户口,性质为“非农”。

2鼓励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企业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人才,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制度,三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按企业缴纳部分的80%补贴给企业。

3关怀未就业大学生。实施未就业大学生困难救助工程,未就业学生实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特别困难的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可以得到比如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支持。

4县内经常举办“人才集市”和人才交流大会,提供多种公益性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每年春、夏两季举办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象山人才网(www.nbxsrc.com)的求职登记和岗位推荐等都实行免费。

5除公务员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社区工作者都安排一定数量面向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各种信息在象山人才网公示。象山人才网已开通网络咨询平台,有专人及时详细的答复毕业生就业遇到的各类问题。

6建有2家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2家县级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市县两级实践基地每年解决近150名高校纺织、服装、建筑、机械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

 

三、宁海县

 

1、实行工资外政府补贴:入选县“1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每月补助300元,第二层次人选每月补助200。到企业(民办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工作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到农业合作社,农业基地工作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月补贴300元,到企业(民办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200元,期限为一年,经费由县财政支出,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按季对受补毕业生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发给补贴费。

2、鼓励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县人事部门每年考察确认5---10家具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能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实见习和社会实践锻炼岗位的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对列为县级高校实践基地的企业每年补助3万元。同时根据实践基地接收县人事部门推荐的未就业本县生源毕业生工作见习情况,属县人事部门下达见习计划内,在基地见习的未就业毕业生,由县财政提供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县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对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称号的,县里给予与上级奖励额度同等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县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和5000元;对业绩特别显著、贡献特别突出、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实施重奖,奖励人民币10万元。

附注:目前宁海人才公寓已经在动工兴建之中,预计明年年底投入使用。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庒市街道天圣路505号  联系人:沈旭伟、林聪  联系电话:0574-87609621(兼传真)  E-MAIL:kyjyb@nbu.edu.cn
版权所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