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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相关事宜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4-15 8:32:00  浏览量:1382

 

(一)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在就业方案下达后(一般在七月初以后),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并与新的单位签定协议的行为。
 
(二)如何获准改派?
在学院根据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将毕业生就业情况列入就业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毕业生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与另一家单位签约的,必须办理改派手续。
若在同一地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当地人事局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若跨省、跨地区调整的,毕业生须向科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申请并领取改派表格(也可在“科院人网站就业频道”上下载)。然后持改派表格和原协议书到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解约手续(如果原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需原主管单位签署同意改派意见),接着到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签约手续,然后把原协议书、改派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科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由科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开具新报到证,毕业生携此材料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发新报到证。
 
(三)领到新报到证后该怎么做?
领到新的报到证后,主要是要落实档案及户口问题。关于档案,应携新报到证到原档案所在单位要求该单位把毕业生档案寄到新单位(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关于户口问题,如果改派后的新单位与原单位同在浙江省内,则可以直接拿着新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不用改)到新单位所在户籍管理中心落户即可,如果新单位与原单位不在同一省内,则应拿着新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学校所在的江北户籍管理中心改到新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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